扶持条件
符合2007年7月24日第209-FZ號聯邦法"關於俄羅斯聯邦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第4條確立的標準。
符合優先領域的中小型企業實體的活動。
為在區域目標計劃"奧倫堡地區的中小型企業發展"期間於2012-2014年期間完成的貸款提供補貼,但須遵守當年1月1日的債務(2012-2014年產生的費用受補貼)
沒有提供補貼來償還為支付工資,繳稅和其他強制性付款而吸引的部分貸款成本,購買未配備用於商業活動的汽車,用於租賃的財產。
補貼不得超過10萬盧布。每個小型(中型)企業實體。
給予補貼以償還與從俄羅斯信貸機構獲得的貸款利息支付有關的部分費用:
農業信貸消費者合作社,向農業合作社成員-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其費用的2/3,但不超過其再融資率的2/3)
中小型企業(費用的2/3,但不超過再融資率的2/3)
符合2007年7月24日第209-FZ號聯邦法"關於俄羅斯聯邦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第4條確立的標準。
符合優先領域的中小型企業實體的活動。
為在區域目標計劃"奧倫堡地區的中小型企業發展"期間於2012-2014年期間完成的貸款提供補貼,但須遵守當年1月1日的債務(2012-2014年產生的費用受補貼)
沒有提供補貼來償還為支付工資,繳稅和其他強制性付款而吸引的部分貸款成本,購買未配備用於商業活動的汽車,用於租賃的財產。
補貼不得超過10萬盧布。每個小型(中型)企業實體。